[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149 | [ 发文字号 ] | 长财农发〔2021〕108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0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农综办):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5号),现安排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908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通知后抓紧制定完善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第二批)总体工作方案,并在30日内报送我局备案。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当年农田建设任务,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三公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
二、请加快专项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资金应在2022年12月前按规定支付完毕,届时区财政将按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结转资金进行清理。
三、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报“2130153农田建设”,经济分类科目列报“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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