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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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073 [ 发文字号 ] 长财农发〔2020〕19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费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领导的批示(收文办字〔20203570号),以及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现安排你单位将2020年“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费54.2万元(据实结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收文办字〔20203570号确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用于西部农交会参展费用25万元、“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宣传补助18万元、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费用11.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中西部农交会参展展位费8.8万元和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广告宣传费1.5万元为直达资金,按照要求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将进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请根据项目申报时设置的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年终功能科目列报“2130125农产品加工和促销”,经济科目列报“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账务处理。

    三、该项资金实行年终零结转,请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0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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