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073 | [ 发文字号 ] | 长财农发〔2020〕191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0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费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领导的批示(收文办字〔2020〕3570号),以及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现安排你单位将2020年“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费54.2万元(据实结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收文办字〔2020〕3570号确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用于西部农交会参展费用25万元、“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宣传补助费18万元、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费用11.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中西部农交会参展展位费8.8万元和自然长寿”品牌宣传推介广告宣传费1.5万元为直达资金,按照要求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将进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请根据项目申报时设置的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年终功能科目列报“2130125农产品加工和促销”,经济科目列报“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账务处理。
三、该项资金实行年终零结转,请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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