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1-00038 | [ 发文字号 ] | 长财经发〔2020〕120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的通知
区交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50号)精神,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1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汽车站、火车站防疫相关支出。其中:长寿火车北站30万元、长寿火车站10万元、长寿湖火车站10万元、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寿总站50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此项资金年终在支出功能科目“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列报。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