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单位账户年审工作,推进账户管理电子化,联系相关代理银行和单位,清理规范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
2.不断完善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全区支付电子化。完善动态监控系统,设置细化的监控规则,对单位支付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3.扎实做好全区工资统发工作和其他资金拨款,完善资金拨付审核机制。加强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的沟通衔接,严格审核在职人员工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增减工资额及时准确,工资发放零误差。
4.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维护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进展有序,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其他软件的对接接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区财政局所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中,单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无内设科室,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1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3.45万元,主要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导致收入预算增加333.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08万元,教育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3.45万元,主要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导致支出预算增加333.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45万元,比2024年增加33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45万元,比2024年增加29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9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0万元,比2024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重庆市长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4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4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增加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01万元,比上年增加56.01万元,主要原因为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4年并入区财政局(本级)编制预算,2025年单独编制预算,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8.56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15.17万元,邮电费增加7.54万元,水费、电费增加4.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万元,劳务费增加2.9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46万元,培训费增加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4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恩文 联系方式:023-4024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