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768882506J/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建成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承担环卫清扫保洁及公用设施清洗,水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长江干流清漂工作。具体职责任务:一是负责建成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公共设施的清洗工作;二是负责建成区及乡镇生活垃圾、建成区餐厨垃圾的收运、中转和处置;三是负责建成区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和长江干流清漂工作;五是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临街门店等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六是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及建成区内城市桥隧附属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七是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内设行政综合组、财务组、设备管理组、设施管理组、环卫管理组、灯饰照明管理组、水域管理组、垃圾处置管理组八个职能小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187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7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97.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22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38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1878.8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35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97.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6.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04.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78.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8.81万元,比2025年增加212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1.51万元,比2025年增加306.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导致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和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357.3万元,比2025年增加20915.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存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6年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照明、道桥隧破损维修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68.2万元,比2025年减少136.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5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比2025年减少137.1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8.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357.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重点专项12个,涉及资金2535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7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牟璨 联系方式:023-40235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