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长寿经开区党政办、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做好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5〕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及时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一、奖补标准
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采取“公开申报、免申即享、揭榜挂帅”方式安排的项目,各支持方向奖补标准详见《申报指南》,奖补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
在专家评审环节,给予领军、链主企业(含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申报项目加5分,中小型硬科技企业申报项目加3分,对市政府激励通报的有关区县辖区企业申报项目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4.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30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申报指南》)。
5.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超期未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事前补助类项目(系统将自动屏蔽)。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除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外,其余企业(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免申即享项目不占限制个数指标);加氢站、充电桩等中央资金项目可不受个数限制。
三、工作要求
一是此次项目申报(除特定项目申报外)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3月10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及时与区经济信息委各业务科室对接,开展线上申报工作。为避免申报截止日系统故障等不可控因素,请各企业尽早开展线上填报工作。
二是申报单位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指引,逐一填报相应数据及上传资料,“一键生成”申报书,无需另行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仅需提供票据清单,相关票据清单内容可直接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并按格式完成汇总、上传。
三是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报告应有审计机构的签章并在中注协备案赋码。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市经济信息委将按规定进行禁报等相应处理。
数字经济科(322室):周伟庆;40230273
节能环资科(335室):余 铜;40409125
产业发展科(336室):游春豪;40230279
招商投资科(337室):左凤琼;40230364
应急管理科(338室):邓粮友;40230269
经济运行科(339室):张 睿;40230280
服务中心 (341室):周 维;40258032
附件: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5〕1号)
2.2025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