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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咨询开展长寿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及“零直排”示范村社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函

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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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长寿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及“零直排”示范村社建设项目技术服务。为公平、公正开展采购工作,掌握项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采购限价,特向在环保服务领域经验丰富、资质齐备、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就此项目服务进行价格咨询,望予以回应为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要求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修订。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结合现场踏勘,进一步修订完善“长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到户台账”和《重庆市长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完善附表(包括“一村一策”、“设施清单”、“零直排村建设任务及进度计划表”等)。

2、“零直排”示范村社建设

参照《重庆市生活污水“零直排”行政村社建设验收认定标准细则》,根据各镇街报送的村社基本情况,初步评估、现场踏勘、协助筛选长寿区40个“零直排”示范村社;按照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试点示范建设要求,协助开展“零直排”示范村社建设与验收;完成编制长寿区40个村社申报重庆市生活污水“零直排”示范村验收材料。时间节点及相关工作要求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工作计划

120251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修订。

2、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协助完成40个“零直排”示范村社含精品村创建(2025年完成10个,2026年完成20个,2027年完成10个)。

三、报送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各单位于202511017:00以前将报价函、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盖公章后寄送至长寿区桃花大道20号区生态环境局402室(联系人:赵佳  电话:15803079110)。

附件:价格回应函

重庆市长寿生态环境   

         202513       


附件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开展长寿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及“零直排”示范村社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函》,经详细研究,决定对此做出价格回应。

1、愿意按照价格咨询函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纸质件壹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价格咨询函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4、我方理解,本次报价不作为正式采购的最终报价,仅作为限价的参考依据。

                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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