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简章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审批备案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总人数为1人,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
长寿区双龙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0310112。
2.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本人一寸照片2张、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审核及面试
由双龙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录用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双龙镇人民政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因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或自动取消资格)。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 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40314030。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用工性质 |
工作 要求 |
工作 要求 |
薪酬 待遇 |
工作地点 |
备 注 |
1 |
就业协管员 |
1 |
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
全日制 |
就业协管员服务 |
熟悉政策、会操作系统,协助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失业人员服务工作 |
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
双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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