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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长寿区2024年第11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日期: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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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审查了重庆东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11月27日24时前送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601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

邮   编:401220           联系电话:023-40899287

附件:长寿区2024年第11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名单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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