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研究审定,对我局印发的《关于持续加强2023年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长环发〔2023〕7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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