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2024年长寿区餐饮油烟整治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餐饮业经营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餐饮油烟整治补助资金管理,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解决油烟扰民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长寿区2024年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长生环委办发〔20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长寿区餐饮油烟整治资金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对象
针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民呼我为”平台、信访信息系统、上级交办转办和本级生态环境问题群众投诉平台等反映的油烟扰民餐饮业经营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油烟整治、验收合格且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30%及以下。
二、资金补助标准
为确保资金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餐饮油烟整治绩效按照我区往年餐饮油烟整治补贴标准,对满足资金补助条件的餐饮业经营者或单位给予5000元/家(不足5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的补助。
三、资金补助申报
(一)排查整治。各餐饮业经营者对油烟扰民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完成烟道、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或更换。
(二)提交资料。整治完成后,各餐饮业经营者及时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油烟净化器或烟道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含设备合格证复印件、检定报告复印件);
3.油烟治理设施的发票、收据等票据原件;
4. 银行卡号(最好为建设银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号可全部复印在一张纸上);
5. 整治相关照片(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包括安装油烟净化器(烟道)前后对比图片、设备铭牌照片、店大门口图片、烟道上采样测试孔图片。
6. 属地街镇或相关部门的油烟扰民投诉相关佐证材料。
(三)油烟监测。油烟排放监测报告作为餐饮油烟整治验收以及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监测工作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或我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负责实施;在收到各餐饮业经营者提交的整治资料后,将分批安排油烟监测。各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现场验收。对完成整治、资料齐全、监测达标的整治项目,我局将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并视情况邀请油烟治理专家参与验收。通过验收的条件为:餐饮业集气罩、油烟和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及排放浓度、排风机风量、烟道和采样测试孔位置、设备运行维护等均要满足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时限要求。油烟整治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需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四、资金补助拨付
对满足资金补助条件的餐饮业经营者,我局将按资金补助标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餐饮业经营者、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油烟整治工作,确保油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切实规范设备安装。各餐饮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安装要求。一是根据经营规模、油烟产生量等情况,合理选择相应去除效率的净化设备,中小型餐饮店油烟去除率应≧90%,大型餐饮店油烟去除率应≧95%,净化设备应满足每一个灶头至少对应2000m3/h处理风量;二是集气罩的投影周边不得小于烹饪作业区;三是油烟净化设备要与排风机联动,额定处理风量不得小于设计排放风量,排烟系统做到密封完好;四是净化设备安装或更换时,要在设备易见位置粘贴标志,显示提供安装或更换服务的单位名称、联系信息和日期;五是油烟净化器应选择正规品牌,具备合格证、检定报告、铭牌;六是油烟净化器要按照要求规范安装,开设油烟烟道监测孔。
(三)切实加强运行维护。各餐饮业经营者要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维护。一是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二是净化设备至少每月清洗、维护一次,并留下佐证资料,如清洗工作照片、运维公司开具的收据、合同等;三是做好日常运行、清洗维护等情况的记录,记录簿应至少保留一年的历史记录情况备查。
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40460016;邮箱csltxd@126.com。
附件:1.餐饮油烟整治验收申请表;
2.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记录表(样表);
3.油烟净化设施检查检修记录表(样表);
4.油烟净化器标准安装示意图。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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