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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长寿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现场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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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渝经信发〔202338号),持续提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智能〔2024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长寿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现场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复核范围为长寿区20182023年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评估。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企业,提前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点击企业自诊断选项,按提示进行操作,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进行科学自评估

(二)现场核实。企业提前准备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数字化开展情况等相关资料,按照要求提前填写《现场复核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区经济信息委将按照《长寿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计划表》附件2,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企业存续、更名、生产运行等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企业根据计划表(附件2)时间,现场复核前完成自评估工作提前准备相关工作资料备查。

(二)区经济信息委将复核情况反馈市经济信息委,审核后公布复核通过名单。对复核不通过或未参与复核的企业,取消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

四、联系方式

经济信息委数字经济科周伟庆,15213086605黄小康,15215186950

附件:1. 现场复核情况表

2. 长寿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复核工作计划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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