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动态退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卫生保洁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双龙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双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地址:双龙镇龙祥街18号,咨询电话:023-40310112)
(二)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4.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依据(如低保证、零就业家庭证、高校毕业证、建卡贫困户证明、残疾证、退伍证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双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和面试交谈的结果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双龙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双龙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双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解释。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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