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
为持续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废弃农膜加工再利用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长寿区范围内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废弃农膜加工利用企业;
(二)取得重庆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排放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废弃农膜加工利用的相应设备和能力;
(四)企业运营良好,生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
(五)自愿承担社会责任,服从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企业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管理,愿意从事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工作。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策支持
凡符合报备条件且按时提交报备资料,经区供销社报送并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确认成为全市废弃农膜定点加工企业,对所加工利用的废弃农膜经市级审计验收确认合格后,可获得435元/吨的资金补助。
三、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4年2月4日17:00前(逾期提交备案材料无效)向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备案,并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以下材料:1.申请成为废弃农膜加工利用定点企业的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环保排污许可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在被执行期内的证明材料;5.加工厂房及加工设备彩色照片;6.企业2023年12月财务报表。
联 系 人:冯 琴
联系电话:40408707;13594865056。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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