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但渡镇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
长水函﹝2023﹞156号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但渡镇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
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但渡镇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函》(但府函〔2023〕84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但渡镇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
(一)建设地点
但渡镇升高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
汪家沟河但渡镇升高村喻家湾段河道整治:1.治理河道中心线长464.476m;2.对河道采取新建格宾石笼护脚426.196m,其中左岸240.818m,右岸185.378m,格宾石龙镇脚高2.4m,顶宽0.8m;3.对河道进行疏浚,其中左岸211.817m,右岸279.098m;4.新建C25人行便道381.492m,宽0.95m,厚10cm,C25下河道梯步18m,宽1.5m,厚10cm。
二、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86.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4.2万元,临时工程费3万元,独立费用7.64万元,水土保持费1.79万元。
资金来源为:长寿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8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工程建设工期
该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个月。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长寿区但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二)该工程在2024年5月30日前建设完成,确保及时发挥工程效益。
(三)工程应按照《重庆市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渝水〔2020〕79号)、《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39号)等文件执行,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发挥效益。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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