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组织开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市生态环境局复审、生态环境部审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序1#、2#高炉热风炉排口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炼铁厂焦化工序新建三套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等2个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公〔2023〕52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36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40460016;传真:40460453;电子邮件:csltxd@126.com。
附件:长寿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计划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长寿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 承担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1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序1#、2#高炉热风炉排口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为炼铁厂1#、2#高炉热风炉分别设置1套钙基-SDS烟气脱硫装置,脱硫系统以高活性钙为脱硫剂,烟气经脱硫除尘净化后回热风炉烟囱排放。项目投产后,实现烟气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50mg/Nm3、≤10mg/Nm3的排放标准,以实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 3919.00 | 1421 |
2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焦化工序新建三套焦炉机侧除尘系统 | 1、新建三套机侧除尘系统及配套设施,每套除尘系统风量为20×104m3 /h;每套除尘采用双风机,除尘器配置漏袋检测系统,烟囱设置 CEMS 系统。烟气经过处理后以≤8mg/m3排放,以实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 5180.00 | 2219 |
合计 | 9099 | 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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