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大学生就业,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文件精神,经请示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工作意识,工作耐心负责,积极主动。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擅于做群众工作。
5.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创新能力。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长寿区双龙镇农服中心(双龙镇龙祥街17号),联系人:刘长安,联系电话:023-4031212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
(5)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三)审核及面试
由双龙镇农服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双龙镇农服中心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双龙镇农服中心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龙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面试、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重庆市长寿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和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补贴(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相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农服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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