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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和融资担保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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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和融资担保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融资〔20238)要求,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和融资担保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制造业企业202111日后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获得银行项目贷款且发生利息支出;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担保并发生了担保费用

二、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

1.贴息时限:20211120221231日。

2.贴息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纳入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总和)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本次申报贴息金额低于20万元不纳入补助范围(贴息金额测算公式:贴息金额=202111日至20221231技改专项贷实际支付利息金额*贴息标准)。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

(二)融资担保补助。

1.补助时限:20211120221231日。

2.补助标准:对为符合条件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纳入担保补助的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总和)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本次申报担保补助金额低于20万元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贴息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为在重庆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项目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1000万元(含)以上;

4.项目建设阶段为拟建、在建(已完工项目也可申报)

5.项目在202111以后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6.项目202111日以后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贷款额和贷款利息;

7.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已获得市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融资担保补助项目。

1.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

2.符合条件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3.已获得市级融资担保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312400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zxzj.jjxxw.cq.gov.cn/,技术咨询电话:6872000368728896)进行线上申报。

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企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可技术服务栏目中下载查看操作手册。

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在线填写、保存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六、其他

1.将网上申报材料打印一份纸质资料备查。

2.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康玙,丁林毅;联系电话:6747067963897446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左凤琼(贷款贴息),联系电话:40230364;周维(融资担保补助),联系电话:40258032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和融资担保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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