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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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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有关规定,区水利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开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长水发〔202330号)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37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开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长水发202330

2.关于开展全区水利行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水发〔202360号)

3.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水电站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水发202055

4.关于印发《长寿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水发〔2020222号)

5.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河道违法陈年积“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水发〔2019117号)

6.关于印发《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水发2019180

7.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升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水发2018122

8.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水发〔2018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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