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卧龙谷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3-07-1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卧龙谷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卧龙谷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东至悦湖荟,南至新塘湾,西至黄家湾,北至董家湾。规划范围面积为19.31公顷。

(3)功能定位:规划区是长寿湖文化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寿湖西岸重要的以度假为主要功能的休闲地。

(4)规划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9.31公顷,均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不设常住人口。

(5)规划布局:规划区由四个区块组成,分别布置飞鸟树居度假区、桃源山谷度假区、花海梯田度假区、麋鹿森林度假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2)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长寿湖正街

(3)联系人:曾浩

(4)联系电话:02340276572

(5)电子邮箱:72736283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

(3)联系人:钱老师

(4)联系电话:13883809359

(5)电子邮箱:5371287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接受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签订环评合同;开展第一次公示,对规划主要内容及环评主要工作进行公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开展第二次公示,对文本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上报规划实施单位。

(2)工作内容:依据国家及重庆市对规划区的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分析区域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本次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从规划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下载本网页的附件。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要求填写与本规划实施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