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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 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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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业主

根据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安排长寿区供销社长寿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申报2023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长供发〔20237),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和要求,现将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慧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长寿区水云涧种植家庭农场

长寿区三听堂花椒种植家庭农场

长寿小军猕猴桃种植家庭农场

长寿区春三里种植家庭农场

长寿区虎哥水果种植家庭农场

长寿区白庆华水果种植家庭农场

重庆市长寿区田氏果蔬专业合作社

重庆市长寿区谦长农业股份合作社

长寿区文杰蔬菜种植家庭农场

云裳(重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洪藤蔬菜专业合作社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任务表》(附件1),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建设任务和内容。

项目完成时间

从项目下达之日起2023831前完成。

、项目组织管理

(一)本项目由区供销社统一集中采购可降解地膜,提供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要求,完成地膜铺设,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组织自查,并完善项目验收资料。经自查后,提请区供销社验收,区供销社和街镇共同组织验收,对未完成地膜铺设或弄虚作假,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实施主体,按照区供销社采购地膜的价格进行补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纳入项目管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材料按以下顺序A4纸双面打印一式份,装订成册。包括1.项目验收材料封面(蓝色,见格式);2.验收材料目录;3.项目验收鉴定书(见格式4.项目实施承诺书(见格式5.验收申请表(见格式6.项目任务下达文件;7.项目实施方案;8.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及农民增收等绩效自评);9.项目完成明细清单(见格式10.项目完成镇村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实施地块、面积、地膜种类规格及用途等)11.项目实施前、中、后彩色图片资料;12.项目铺膜人工工资花名册或打款证明;13.项目实施地块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14.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项目建设任务表

           2.项目验收资料封面(格式)

          3.项目验收鉴定书(格式)      

4.项目实施承诺书(格式)

          5.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

          6.项目实施明细清单(格式)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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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琴, 电话:4040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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