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财政局资金项目预算安排,区供销社与区财政局会商,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请各街镇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种植经营主体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主体
长寿区蔬菜、粮食、果树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实施数量及资金来源
2023年在全区公开选择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项目资金为区级专项资金。
三、申报条件
1.依法在长寿区内登记注册成立,且在区内从事蔬菜、粮食、果树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2.在粮食、蔬菜、果树种植或除草等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地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3.申报主体的示范实施面积≧30亩,且集中连片;
4.申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租赁等手续齐全;
5.以前年度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截止本次申报日未完成的,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时人名单、行政处罚等名单业主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对象。
四、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主要为粮食、蔬菜、果树等种植覆膜,以及种植基地除草覆膜。
(二)完成时限:根据季节时令需求,2023年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覆膜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图片、证明材料等资料收集。
(三)补助标准:按8kg/亩的最大用量限值,为实施主体提供覆膜所需的可降解地膜。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评审。区供销社组织不少于5人的单数人员组成评审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
(二)项目公示。经评审筛选初步确定的申报主体在重庆市长寿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下达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供销社、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四)项目实施。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建设任务,推进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资料搜集。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毕,资料齐全,实施主体书面向区供销社申请验收。区供销社与项目所在地的街镇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未按任务下达文件,完成地膜铺设面积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六、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推广示范街镇≥4个,实施经营主体≥8个,推广面积≥1000亩。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3.时效指标。2023年8月底前投资完成率100%。4.成本指标。减少实施主体投入成本约≥25万元。
(二)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地膜物资免费发放给实施主体,相当于为实施主体增加收入约25.2万元。2.社会效益指标。在至少4个街镇实施项目,具有带动和辐射效应。3.生态效益指标。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不需要回收,共计可减少农膜残留约8吨。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的实施可增强实施主体对农膜残留危害性的认识,持续推动环境友好型农膜的使用。
(三)满意度指标。项目的实施预计可使受益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1);2.项目申报书目录;3.项目申请报告;4.项目申报意见表(附件2);5.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附件3);6.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7.研究申报项目的会议记录或纪要或决议;8.土地流转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手续证明复印件;9.拟申报项目实施地块现状彩色照片;10.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和账户等证照复印件;11.申报主体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二)申报要求。各街镇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指导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严禁虚报内容,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报书内容及格式。实施主体应积极与街镇农服中心联系,接受监管。对未完成地膜铺设或弄虚作假,导致验收不合格的实施主体,按照区供销社采购地膜的价格进行补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纳入项目管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三)报送时间。本申报通知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申报资料需报送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7:00,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冯 琴,联系电话:40408707,13594865056
邮 箱:290879489@qq.com。
附件:1.申报文本封面
2.申报意见表
3.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
4.实施方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