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村供水单位监管。我局每月随机抽查5家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包括加药设备管理、消毒设施的运行、基础参数的自检以及现场的卫生状况等。对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对已配置未使用的设备要立即投入使用,对没有按照规范要求配置设备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切实保证加药、消毒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水质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对全区农村饮用水开展水质检测,并每月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每季度检测一次,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的出厂水和末梢水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供水工程经整改次月再次进行复检。
三是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督促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健全供水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农村供水工程加强水源保护,保护水源地周边环境。主要制度及关键操作规程上墙或在公示栏宣传,公开供水单位责任人信息,保证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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