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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人民政府关于原正福磷肥厂国有资产用房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

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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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现将我单位部分国有资产用房对外公开招租,房产情况及招租流程具体如下:

一、房产情况

地点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土桥村原正福磷肥厂,3年承租权,可用建筑面积为2286.2平方米,租金底价为9000元/月(房屋部分不低于8000元/月,空地部分不低于1000元/月)。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在房产所在地展示。

三、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竞租流程

(一)有意向的单位、个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到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五、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有意向参与竞价招租的公司、个人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我单位账户。未缴纳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本次招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中标的,或成功中标并公示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其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中标人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将抵作房屋租金不予退还。其余未中标的单位、个人,其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同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缴纳的保证金确认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

账户: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人民政府

行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12270101201100000170002

(二)房屋按现状进行出租,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三)出租房屋用于合法经营,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不得损坏、变卖、挪用原有资产设施设备,各种经济建设(含房屋装修、场地改造)不予补偿。

(四)房屋用途。出租房屋只能用于农产品加工及仓储,超出规定用途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收回。

(五)租金收取。租金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六)因房屋出租产生的消防、物业、水电、维修、安全隐患整治等事务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全权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及环保责任;对原有建筑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照价赔偿。

联系电话:023-40840222。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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