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水利局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01-10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2019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起,处理决定数量19件,其它对外服务事项5件,政府集中采购8项,金额2622509.5元。2019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0

1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6225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个别水厂存在不按时、拖欠缴纳水资源费的问题。2019年,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了我区水资源费足额征收。一是对相关取水单位欠缴水资源费进行追收;二是落实专人建立取水台账、水资源费缴纳台账;三是按照各取水单位取水量,合理制定缴纳水资源费时间表;四是充分利用市局水资源管理系统在线监控平台,采取对水厂进行不定时抽检和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细化管理。2019年未出现一例不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