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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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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我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长寿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要求及群众关注关切,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8条,公开内容主要有: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本机关政务动态办事指南、机关事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主要包括机关简介、领导分工、预算决算、机关事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等方面。

一是制订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细化年度公开任务,明确责任科室(中心),确保公开内容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我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领导分工等信息,公众办事更加便利;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信息更加透明。三是聚焦机关事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基层机关事务领域信息20余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机关未接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规范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分工、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四)持续推进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上,优化政务公开栏目,我机关网页首页上展示政策文件”“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并将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链接展示

(五)加强落实制度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我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有关科室(中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办公室牵头、节能科、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等各科室(中心)通力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体制机制。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舆情跟踪及公众关切的回应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效果距离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部分科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够,存在一阵风”“运动式公开的现象,导致公开不及时,内容上不全面的情况;三是部分科室(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错字漏字、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不准确的情况。

(二)今后的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要求、相关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更加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更高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并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各科室(中心)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反复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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