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5517796/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府办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0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前言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全国发展全局。长寿区地处重庆腹地,江河纵横、水网密布;有一江、二湖、三河、十三溪,黄金水道长江穿流南部,流经20.9千米,长寿湖、大洪湖二湖点缀其间,支流龙溪河、大洪河、御临河三河纵贯全境,桃花河、打渔溪等十三溪密布其中。长寿区水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败,从流域角度出发,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聚焦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彰显水文化,持续开展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在“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的基础上,谋划编制长寿区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是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长寿区全面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开启“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长寿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和同城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简称“两地一城”)为载体,以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即围绕“两地一城”3个专项,形成每个专项10个以上特别重大项目、100个以上重大项目,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的大发展格局)为具体抓手,努力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
在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的指引下,在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的基础上,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详细规划长寿区“十四五”期间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长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时期,长寿区委、区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圆满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长寿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十条”,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纵深推进“母亲河”桃花河全流域综合整治、长寿湖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及总磷削减以及大洪湖生态专项治理。截至2020年底,长寿区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18个例行监测断面中,II~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8.9%。长江长寿段水质达Ⅱ类,龙溪河、御临河长寿段水质保持Ⅲ类,桃花河碧桂园断面年平均水质达Ⅲ类,实现历史性根本好转。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4%,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8.2%。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绩显著。全面落实河长制,精准建立“一河一档”,实施“一河一策”;达标改造污水处理厂26座,新改建管网70公里,清理整改长江流域小水电30座。建成全市领先的在线监测系统和五级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沿江1公里化工污染风险得到全面控制,长江长寿段常年保持Ⅱ类水质。对长江沿江排污口“应查尽查”,建立了189个疑似排口台账,构建“一张图”,实行“一口一策”整治销号。
水资源管理日益加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2.6062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925增加到0.5003,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9.43%。
水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实施江南新城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建成护岸堤防1.24公里;清理整治14个长江干流长寿段岸线利用项目;加大消落区治理力度,消落区耕种面积持续减少;完成长江支流30座小水电站生态基流等清理整改。
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治水初见成效。联动推进河(湖)长制,深化水污染联防联治,开展御临河、大洪湖流域污染治理合作,开展跨境断面流域联防联控。推动流域工业污染、畜禽养殖、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实现跨界湖泊区域合作、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深化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经验,在龙溪河流域长寿段建设2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御临河、龙溪河流域相关区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与渝北和垫江已签订的生态流域补偿协议,完成2020年生态补偿资金清算。
专栏 1 “十三五”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实际值 |
环境质量 |
1 |
长江干流水质 |
不低于上游来水水质 | |
2 |
划定水域功能水体水质 |
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 ||
3 |
桃花河 |
Ⅲ类 |
Ⅲ类 | |
4 |
御临河 |
Ⅲ类 |
Ⅱ类 | |
5 |
龙溪河 |
Ⅲ类 |
Ⅲ类 | |
6 |
长寿湖 |
Ⅲ类 |
Ⅲ类 | |
7 |
大洪湖 |
Ⅲ类 |
Ⅲ类 | |
8 |
大洪河 |
Ⅲ类 |
Ⅲ类 | |
9 |
打渔溪[1] |
Ⅲ类 |
Ⅳ类 | |
10 |
重点支流黑臭水体 |
无 |
无 | |
11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12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80 |
92.4 | |
污染治理 |
13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5 |
95.6 |
14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
85 |
注:[1]打鱼溪2个监测断面受上游垫江县来水影响,张家湾、库建桥监测断面水质为IV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攻坚整治,桃花河碧桂园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III类,但受流域生态流量不足影响,水体自净能力有限,水质存在反复波动,超标风险较大。打渔溪张家湾、库建桥断面水质受上游垫江县来水影响还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跨流域污染防治难度大。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全面实现长治久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尚未启动。建成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不健全,场镇雨污分流不彻底。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不利于排污口的监管。农业面源量大面广,局部地区、部分作物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偏高,多数水产养殖户未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水体中氮、磷污染物浓度较高,如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流,将会成为河流水体重要污染来源。
水资源管理有待加强。长寿区境内部分河流生态流量无法保障,尤其是枯水期补给水源主要为八颗、新市、葛兰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河流水量较小。由于历史原因,龙溪河流域内水电站建设密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河段的生态流量。2020年,长寿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03,低于全市的0.5037;万元GDP用水量36m3,高于全市的28m3,节水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水环境风险依然存在。长江长寿段沿线1km范围内分布有晏家组团和江南组团的个别化工企业,晏家组团环境风险源涉及Cl2、HCN、氨、氯化氢、硫化氢、光气、CO、天然气、H2、甲醇、甲醛、醋酸、苯、甲苯、二甲苯、三氯化磷等危险化学品,水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品发生的水体泄漏;江南组团环境风险主要涉及H2、CO、H2S、NH3、苯、萘、酚、洗油、轻油、燃料油等物质,水环境风险主要是物料泄漏污染水环境,水环境风险压力较大。
第三节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多次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为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确立了总基调、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主旋律仍将贯穿于长江流域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美丽长江新格局。
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带来新机遇。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加快推进,使重庆战略地位凸显,为重庆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均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并对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为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提供了有力保障。
长江保护法开启长江保护发展新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加强流域治理、切实保护好长江的坚决态度,为长江流域的发展和保护立下了一整套“规矩”,开启了长江保护发展的新篇章。《长江保护法》有效统筹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面、综合、系统地提出了长江流域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以及生态安全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区委、区政府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厚植全区。“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扎实推进碧水行动,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等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十四五”时期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契机。“十四五”期间,长寿区围绕实现“让寿城山水走向世界,让世界来宾同享长寿”,通过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将有效推动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总基调,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根子在流域”的认识,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新目标,助力长寿区“两地一城”建设,打造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中国长寿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寿。
第二节基本原则
立足现状,问题导向。通过现场实地调研,详细掌握长寿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现状,准确把握水生态环境改善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总结水生态环境保护前期工作的成效和经验,为后期工作积累资料、奠定基础。
协同推进,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科学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推动流域上下游地区互动协作。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为实现长寿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
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协调各部门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污染减排、生态扩容分级落实到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长寿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有效助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指标体系基本建立。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区地表水总体水质保持良好,长江干流长寿段水质保持为Ⅱ类,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
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7.8%,龙溪河引水补给桃花河年均补水量为3027.5万m3,龙溪河上的六剑滩及其下游平滩电站、回龙寨电站、上硐电站、下硐电站、运输桥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满足水生态环境需求。
水生态健康有效恢复。到2025年,全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长江、龙溪河、桃花河和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更加完善,建立智慧管网系统,完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提升自动监测能力。
水生态文化特色不断彰显。到2025年,水电文化成功融入长寿湖景区,滨江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初见成效,优秀三峡水文化得以传承,长寿水文化旅游颜值提升、水电文化美誉度提升,“人水和谐”新格局初步显现。
专栏 2 长寿区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类型 |
水环境 |
1 |
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长江干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8.2 |
以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为标准 |
约束性 | |
水资源 |
4 |
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的河流数量(条) |
— |
1 |
约束性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比例(%) |
— |
15 |
约束性 | |
6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比例(%) |
— |
17.8 |
约束性 | |
水生态 |
7 |
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 |
11.5 |
预期性 |
8 |
新增人工湿地建设面积(km2) |
— |
0.78 |
预期性 | |
水安全 |
9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10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92.4% |
以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为标准 |
预期性 |
第三章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深化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统筹管理,大力实施“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一节构建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体系
构建分区管控格局。以国家确定的“全国—流域—水功能区(国家重要水体)—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为基础,构建以河湖为统领的空间管控体系,以3个控制单元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空间载体,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水生态功能定位,构建以长江流域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流域区域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系统治理。结合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发展要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优化调整全区水功能区划,有序推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整合。
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严格保护长江水源涵养生态带,长寿湖、大洪湖等湖泊水库生态版块,龙溪河、御临河、桃花河等生态廊道,铜锣山、明月山和黄草山等重要生态屏障,构建“一江两湖三河三山”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加强长江、龙溪河、御临河等两岸防护林建设,推进长寿湖、大洪湖环湖绿道建设,培育沿江沿河环湖水系生态涵养带。加强“三山”生态维育,把生态保护和生态涵养放在优先位置,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和受损山体恢复自然形态。合理布局桃花河、晏家河等城市滨水生态空间,丰富城镇生态节点。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我区转移。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长寿高新区或者长寿化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应当进入长寿经开区。
第二节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障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优良,系统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协同治理,不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加强空间管控,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底数和环境状况排查,制定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推动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完善城乡雨污管网,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长江一级支流龙溪河的水环境治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调度,加强水电站监管,保障生态基流。推进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深化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推动水生态共建,协同推进长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污染共治,协同推动龙溪河、御临河等跨界水体环境治理,深化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共管,完善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禽畜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有序制定、修订统一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积极推进双城经济圈水生态环境共管。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会商工作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善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水质异常响应机制。落实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联合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定期生态环境保护协商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合检查、水质监测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深化环境应急风险防治,共同处置跨界污染纠纷。积极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协商赔偿事宜。逐步完善跨流域、跨区县的生态流域补偿协议。
第三节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推动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重点推动龙溪河流域、桃花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系统布局一批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学推进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重要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水和治草,形成水生态保护修复合力。
深化水生态环境管理。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出发,制定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提高水生态保护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和措施的协同性,提升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水平。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全区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及目标分解落实考核机制,通过污染排放控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编制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排放控制。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探索构建水生态碳汇体系,结合地形地势因地制宜推动河口湿地、尾水湿地建设,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强化生态缓冲带、水源涵养林等建设,探索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固碳增汇工程。
第四章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十四五”期间,长寿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借助“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契机,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建成区、长江长寿段、龙溪河长寿段、御临河长寿段、桃花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为重点,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入河排污口底数。对照上级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结合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完成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并建立台账。开展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到2021年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标志牌设置。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到2022年,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和时限,根据排口分类和“查、测、溯”情况,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研究制定和落实“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实施城镇、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工业企业现有排污口清理整合,开展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纳管;调整布局不合理排污口,更新维护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的排污口。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3年,基本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完成全区所有排污口排查;到2025年,基本完成长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口分区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未经同意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的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定期开展巡查维护。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第二节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动落后产能依法退出。严格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规划环评引领,明确区域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环境准入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防止结构性环境问题。结合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动态更新和调整负面清单内容。
推进污染源排放总量管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编制和定期报告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到2025年,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数据基本实现完整、可信,能够有效支撑流域污染源排放总量管理。
深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持续推动综合化工、钢铁冶金向“精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支持重钢、川维等推进智能制造、生产数字化等改造升级,实施“一企一策”,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长江上游绿色智能钢铁联合生产基地、西部特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绿色综合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实行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
第三节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根据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以及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工作,并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对已改造完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确保集中治污设施发挥应有的功效;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严禁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农地,取缔非法设置的污泥堆放点。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升级改造,根据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以及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规模和出水标准,因地制宜选取处理效果有保证、运行管理易实施的污水处理技术。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强城市污水管网的排查清理力度,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管网资料。完善长寿区城区污水干管系统,开展城区排水管网结构性检测,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出户改造和修复,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区域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已建配套管网运行维护,强化接入市政管网的污水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大力推动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动态监督,确保污水排放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对不符合纳管标准的企业坚决取消排水资格。
加强污水管网的巡查与维护。组建或委托专业的污水管网巡查机构,配置专职巡查人员,建立污水管网巡查制度,坚持每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结果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发现堵塞、破损等管网问题,及时维修。设置污水管网运维专项资金,专款用于污水管网的巡查和维护,解决街镇污水管网运维保障问题。
第四节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三区五沿”为优先,居民聚居点、乡村旅游集中区域为重点,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纳管、集中、分散处理模式。城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涉及到的村庄,其生活污水要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微动力、少管网、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态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开展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或做到截污纳管。大力开展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的聚居点、长寿湖景区以及乡村旅游集中区域周边农家乐、民宿污水的收集治理,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完善配套管网,实施技术改造,确保运行达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五位一体”运维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8%。
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台账。以纳入上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基流调控”等措施,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到2025年,基本完成1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按照《长寿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划定的“三区”范围,实施水产养殖功能分区管理,全面禁止在三峡库区消落带从事水产养殖,在适养区内新建、扩建水产专用养殖场(池)应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养殖水面面积在3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并对养殖尾水进行达标排放处理;尾水直排或尾水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应依法关停。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问题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督促制定并落实“一场(塘)一策”整改方案,有序推进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生态集成养殖、池塘鱼—水生植物循环种养、稻渔综合种养及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养殖、高位池养殖、工厂化养殖等先进养殖技术模式,积极建立“稻渔综合种养”生态养殖示范区。到2025年,完成30亩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流域内畜牧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区管理,落实各街镇畜禽养殖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严格三区划分规定和各街镇畜禽养殖总量控制要求,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推广生态养殖,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投入,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大力推广科学饲养,提高饲料利用效率,减少浪费,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大力推广种养循环模式,加大先进模式和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就地处理和合理消纳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废水。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灌溉利用。将养殖散户粪污处理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结合,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圈和改厕结合,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进行统一收集和治理。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农业种植业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农药、化肥使用总量控制的要求,以水质超标风险高、种植业污染物排放量多、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科学制定减量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精准施药、绿色防控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
第五章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牢固树立“节水即治污”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化水资源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开展生态流量保障试点,督促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一节深化水资源管理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加强用水管理,鼓励节水和研发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切实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资源状况,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水环境质量,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7.8%。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完善重点行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二节落实节水措施
强化农业节水。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强灌区渠系节水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深化工业节水。根据区域水资源禀赋和行业特点,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措施,引导区域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完善工业园区管网,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加强城镇生活节水。推进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重点推进老城区、老小区、街镇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严格落实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在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十四五”期间,长寿区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
第三节优化水资源配置
流域生态补水。为确保桃花河生态流量,尤其是枯水期生态流量,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用水,实施长寿区龙溪河、桃花河水系连通工程,龙溪河引水补给桃花河,最大补水流量为3.91m3/s,年均补水总量为3027.5万m3。
闸坝生态调度。为确保龙溪河生态流量,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闸坝、水库生态调度任务,明确闸坝、水库各时段生态下泄流量要求。按照《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核定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通知》(长水发〔2020〕122号),到2025年,龙溪河上的六剑滩及其下游平滩电站、回龙寨电站、上硐电站、下硐电站、运输桥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满足水生态环境需求。
第四节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进重点领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布局,确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净化能力与调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建设人工湿地、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第六章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坚持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推动重要湿地修复与建设、重点河流水生态功能恢复,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河流、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
第一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以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为重点,加强水源涵养区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严格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依法制定准入条件,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严格限制或禁止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以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区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切实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到2025年,初步完成长江干流两岸适宜区域林地建设,重要水系、水源周边涵养林种植,三峡库区175米水位线消落区固土涵养带建设。
第二节开展湿地恢复与建设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并动态更新湿地资源档案。加大对生态退化严重、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的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力度,以长江干流及龙溪河、桃花河、长寿湖、大洪湖等河流湖库为重点,推进护岸湿地的建设与恢复,营造良好的湿地植被环境。
加快人工湿地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大型水产养殖场尾水出水口、重要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库口等关键节点人工湿地建设,加快卧龙谷人工湿地、桃花河流域溪柳沟等人工湿地建设。
第三节加快河湖岸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突破城市规划蓝线。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十四五”期间退出。
推进河湖岸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围绕维护长寿区生态系统完整性、拦截面源污染的要求,根据长寿区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对河道、湖库保护范围的相关要求,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推进长寿湖寿茶湾、龙溪河干支流、桃花河干支流、打渔溪、焦家河、水碾河等岸带生态缓冲的生态修复。
第四节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开展水生生物调查评估。加强水生态调查与评估,探索开展区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构建水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以龙溪河、长寿湖为重点,开展鱼类、附着藻类、底栖生物等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实施库周消落带生态养护、库尾生态屏障建设、水生植被修复、增殖放流等工程,提高河湖生物多样性。
加强鱼类保护与恢复。加强长江鲟、胭脂鱼、圆口铜鱼等珍稀濒危、特有物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恢复珍稀鱼类种群资源,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加强龙溪河、长寿湖等河流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持续推进富营养化治理与生态系统维育。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加强外来水生生物入侵预警。
第七章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
第一节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规范制作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层,同步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以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同时排查整治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风险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新增农业种植。编制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到2025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完成烟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提升工程,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
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或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源名录,实施分级管理。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时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和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要求建设事故风险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建立供水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水源地巡逻,严厉打击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公开水源地环境信息,引导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逐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节系统防范水环境风险
强力推进预防设施建设。以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为重点,尤其是长江长寿段沿线1km范围内的高风险化工企业,预防设施如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全覆盖,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落实防控措施,每年开展一次环境风险评估。
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风险源单位的监管,组织风险源单位对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进行识别登记和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加强水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重点提高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保障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联防联控,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合检查、水质监测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深化环境应急风险防治。
大力推进预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预警体系建设。以饮用水水源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区域为重点,针对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优化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确保水质处于监控状态,密切关注水质实时变化情况。
第三节加强水环境安全防控监测体系建设
建立智慧管网系统。通过城市智慧排水管网监测系统的建设,实现对管网上窨井井盖状态、管网液位、管网流量、管网有害气体、管网水质等数据采集,实时掌握排水管网运行状况,为排水管网的运行调度、养护管理、快速响应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以便于管理者掌握管网实际状况,能正确部署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断提高排水管网的运行管理水平。建立智能监测体系对长寿区城区范围内的流入河道相关的污水排水口、雨水排水口、溢流口、内涝点等进行监测。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开展环境监察机构国家西部地区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城镇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完善街道、园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检查的技能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能力,力争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市级标准。通过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增加业务用房和应急装备,提升环境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章积极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
围绕“让寿城山水走向世界、让世界来宾同享长寿”,依托“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建设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积极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
第一节加强水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水文化建设。践行“治城先治水”理念,持续推进龙溪河、桃花河、长寿湖等河湖岸带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清水活力和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彰显水生态环境治理在城市品位提升中的驱动作用,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打造滨江山水人文景观带。依托“江+谷+岩+城”立体空间形态,深度开发长寿湖、寿山、寿泉、寿果系列山水人文资源,促进城市、文化、旅游、生活融合发展,重点打造长寿湖文化产业园、长寿山寿文化公园、大洪湖零碳康养基地、河街印象怀旧街区、三倒拐巴蜀文博街区、长寿缆车森林公园等景观组团,构建滨江文化旅游综合体,提升长寿水文化旅游颜值。
第二节加强水文化宣传
积极开展水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纸质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宣传下乡、集中展示、视频播放、讲座、座谈会、宣讲会等多种方式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水文化进行有效传播,引导全区人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水患意识、水商品意识及水资源保护意识。
弘扬长寿水电文化。立足长寿湖水生态优势和狮子滩水电站的资源优势,培育水文化产业,着力塑造水电文化,以文旅融合的方式将狮子滩水电站融入长寿湖景区建设,推进中国水电博物馆项目加快实施,突出水电文化宣传,提升长寿水电文化美誉度。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障
区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同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并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分解落实规划任务,推进规划项目实施,规划实施情况将纳入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河长要加强对责任河流的巡查检查,分级分段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统筹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落实规划,各自牵头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各类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第二节制度保障
健全目标责任制。将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实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
完善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清单。明确各年度断面水质目标、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相关街镇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质量底线要求的街镇,要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河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将各镇街地表水环境质量作为检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标准之一,对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通报,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完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定期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和通报。
完善环保督察机制。推动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区级部门和镇街环保督察的内容。
第三节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领域,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企业和业主资金投入为主,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第四节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适用技术。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河流湖库治理等适用技术,落实环保技术评价。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严格执行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促进环保市场的统一和公平竞争。严格执行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环保装备产业化发展。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第五节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长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进行流域各街镇间水环境质量排名。逐步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建立公共环境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国控、市控、区控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鼓励区域内废水排放重点企业公开其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环境信息。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社会组织法规培训和咨询渠道,适时邀请其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公众运用环境权的有关规定,在法律层面上确立公众可实施的环境权,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采取各种形式,广泛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科普活动、鼓励民间环境公益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公益组织、志愿者合理有序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宣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义和作用,结合环保“十进”、“6.5”世界环境日、环保公众开放周等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广大公众养成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好的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附表1
长寿区地表水质量目标表
序号 |
河流 名称 |
断面 名称 |
断面属性 |
年度水质目标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御临河 |
黄印 |
市控考核断面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2 |
大洪湖 |
力陡滩 |
市控考核断面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3 |
桃花河 |
碧桂园 |
市控考核断面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4 |
龙溪河 |
运输桥 |
国控考核断面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长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优于)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
1 |
长寿区凤城街道龙溪河烟坡庙山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2 |
长寿区长寿湖镇梁家冲水库苏家坪水厂水源地(城市备用) |
Ⅲ类 |
农村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
1 |
长寿区八颗街道武华水库八颗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2 |
长寿区双龙镇吼水湾水库双龙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3 |
长寿区洪湖镇大洪湖水库洪湖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4 |
长寿区石堰镇三条沟水库三条沟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5 |
长寿区葛兰镇新民水库葛兰自来水有限公司水源地 |
Ⅲ类 |
6 |
长寿区葛兰镇老龙洞葛兰自来水有限公司水源地 |
Ⅲ类 |
7 |
长寿区晏家街道长江重庆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地 |
Ⅲ类 |
8 |
长寿区江南街道龙桥水库江南供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9 |
长寿区云集镇黑沟水库华中场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农村非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
1 |
江南街道长江扇沱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2 |
长寿区八颗街道油坊沟水库八颗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3 |
长寿区八颗街道高产水库付何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4 |
长寿区邻封镇先锋水库邻封供水站水源地 |
Ⅲ类 |
5 |
长寿区但渡镇龙溪河但渡镇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6 |
云集镇飞水洞水库雷祖场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7 |
长寿区长寿湖镇黑角冲花山村供水站水源地 |
Ⅲ类 |
8 |
长寿湖镇马达凼水库云集场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9 |
长寿湖镇石涧沟石岭村供水站水源地 |
Ⅲ类 |
10 |
长寿区长寿湖镇大石村自来水站水源地 |
Ⅲ类 |
11 |
长寿区双龙镇文家冲水库罗围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2 |
长寿区双龙镇长寿湖仁和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3 |
长寿区洪湖镇龙望塘三合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4 |
长寿区洪湖镇青洞山称沱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5 |
万顺镇张门洞垭口村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6 |
长寿区万顺镇石龙村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17 |
万顺镇石板丘水库百合水厂水源地 |
Ⅲ类 |
附表3
长寿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
工程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时间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
一、水环境治理 | |||||||
1 |
排污口整治 |
桃花河城区段排污口整治项目 |
对桃花河城区段雨污混排口统一开展整治。 |
2021 |
区住建委 |
相关街镇 | |
2 |
工业污染治理 |
重钢中央废水处理系统零排放改造一期工程 |
投资约5600万元,新建一座废水深度处理间及配套设施,具备一期1万t/d废水深度处理能力。新建一座污泥压榨站。 |
2021-2022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3 |
重钢中央废水处理系统零排放改造二期工程 |
投资4779万元,扩建一套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规模1.0万m³/d;新建一套浓盐水减量浓缩系统,规模1.1万m³/d。 |
2022-2025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4 |
长寿经开区污水干管工程 |
新建DN800重力流管道约20km;经开区创新园污水泵站改造。 |
2022-2023 |
经开区建管局 |
经开集团 | ||
5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长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对新市、石堰2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改造后总处理规模达32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2022-2024 |
区住建委 |
新市街道、石堰镇 | |
6 |
对长寿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m³/d,新建截污管道238m。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7 |
长寿区城区污水干管完善工程 |
(1)新建桃花河东岸的污水干管:上段3.8km,管径DN600-800;下段6.5km,管径DN1400。(2)新建菩提东路的污水干管:管道长度5.9km,管径DN1600-1800。(3)渡舟街道污水干管(沿黄溪河):管道长度1.8km,管径DN1000。(4)新建八颗街道污水干管:管道长度4km,管径DN400-600。(5)新建太平场排水管网:污水管道3km,管道DN400;雨水管道1km,管径DN600。 |
2021-2024 |
区住建委 |
相关街镇 | ||
8 |
桃花新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检测 |
对城区约241km排水管网进行结构性检测。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相关街镇 | ||
9 |
长寿区城区市政管道修复工程 |
市政管道需修复的缺陷管道长度约33km。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相关街镇 |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
阳鹤山片区截污干管建设项目 |
全长约10km,管径为DN800-DN1350。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长寿开投集团 | |
11 |
长寿湖西岸二、三级管网与主干管网链接贯通工程 |
外围路、沿湖路等管网与长寿湖主干管网的连接工程和现有破损管网的维修工程共计6689m,提高污水收集率。 |
2021-2022 |
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区住建委 | ||
12 |
长寿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桃花新城小区桃花河沿线出户管网改造,改造小区面积3.7km2。 |
2021-2024 |
区住建委 |
相关街镇 | ||
13 |
石堰镇雨污分流改造雨水及污水管道约5.3km,出户管改造12km,管道修复2.5km。 |
2021-2023 |
区住建委 |
石堰镇 | |||
14 |
葛兰镇雨污分流改造雨水及污水管道约12.8km,出户管改造8km,管道修复6.5km。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葛兰镇 | |||
15 |
新市街道及周边农民新村,根据现场调研结果和场镇管网改造经验估算,具体工程量以管网检测后的方案设计为准。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新市街道 | |||
16 |
5km排污老管网改造及新建3km雨水管网,董家塆提升泵站拆除、24km管网疏浚。 |
2021-2023 |
区住建委 |
八颗街道 | |||
17 |
万顺镇洪湖镇污水处理厂合并运行及万顺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万顺镇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雨污管道约7km;2.对万顺镇和洪湖镇两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合并运行,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至2256m³/d。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万顺镇、洪湖镇 | ||
18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
长寿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龙河镇秀才湾、幸福院等2个居民集中点的污水处理设施。 |
2021-2022 |
龙河镇 |
区生态环境局 | |
19 |
对邻封镇焦家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改建,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及改造管网d100~d300,长度约630m。 |
2022-2023 |
区住建委 |
邻封镇 | |||
20 |
长寿湖镇石回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B标工艺改造,新建一体化处理成套设备2套,配套完成相关附属工艺。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长寿湖镇 | |||
21 |
新建沙溪河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沙溪河污水管网4km,提升泵一座。 |
2022-2023 |
区住建委 |
晏家街道 | |||
22 |
新建龙河镇合兴村、四坪村、保合村等三个村1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长寿湖镇观寿岛、浴滨岛等9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寿湖镇 | |||
23 |
新建扇沱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0m3/d,新建配套污水管网11760m。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江南街道 | |||
24 |
邻封镇邻封村2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程 |
修建污水管网2.2km,将邻封村2组所有农户家的生活污水接入邻封污水处理厂。 |
2021 |
区住建委 |
邻封镇 | ||
25 |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
对重庆市大洪湖水产有限公司产生的水产养殖尾水进行示范改造,防控水产养殖尾水造成的污染。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洪湖镇、万顺镇 | ||
26 |
“十四五”期间投入2千万完成30亩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镇 | |||
27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
国家高端有机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 |
充分发挥长寿湖、大洪湖“两湖”有机水产品养殖优势,打造国家高端有机鱼产业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实验室、检测中心等。 |
2022-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大洪湖水产公司、浩湖渔业公司 | |
28 |
东河入御临河口控制单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开展重庆正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普洛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治理污染量达1万生猪当量产生的污染量。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洪湖镇政府 | ||
29 |
长寿区推进化肥农药减药行动 |
推广测土配方技术;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 |
2023-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街镇 | ||
30 |
长寿区桃花溪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
(1)对桃花河主河道当前呈五类水质的、临河较近(0.1km以内)且养殖规模较大的水产养殖场进行示范改造,合计约1019亩。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
31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
长寿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逐步推进长寿区19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1年完成1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22年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23年完成剩余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 | |
二、水资源保障 | |||||||
32 |
跨流域调水 |
长寿区龙溪河、桃花河水系连通工程 |
续建龙溪河六剑滩至桃花河范家桥下游的引水工程8.06km,取水流量为0.96m³/s。 |
2021-2022 |
区水利局 |
重庆盈地集团 | |
33 |
|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长寿段) |
对长江干流长寿段开展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完成森林数量提升1.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02万亩。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相关街镇、长寿经开集团 | |
三、水生态保护修复 | |||||||
34 |
龙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
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 |
新建但渡镇防洪及饮水源保护工程、打渔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龙溪河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2021-2024 |
区发展改革委 |
长寿乡建集团 | |
35 |
龙溪河支流高洞河(长寿段)生态修复项目 |
制定豹子沟水库生态流量下泄工程;流域水产养殖生态治理(生态塘)8500m2;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包括生态护岸2500m,乔-灌-挺水植物59000m2;水下森林14600m2。人工生态湿地4200m2。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 | ||
36 |
焦家河邻封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焦家场镇—高峰村约2.5km,工程内容为河岸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垃圾清理,疏浚清淤。 |
2022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
37 |
双龙镇双龙河上河堰至夹钳口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恢复双龙河流域尖山村、联合村、双龙社区等区域河段两岸植物缓冲带,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 |
2022-2024 |
双龙镇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
38 |
桃花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
长寿区桃花溪流域支流综合整治工程 |
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对石堰镇白龙洞水库至桃花溪河道等桃花溪流域内新市、葛兰、石堰三个街镇河道进行治理,总长54.461km,其中河道清淤总长23.214 km,岸坡整治71.164km,改造硬质挡墙3.8km,滨岸带治理0.104km2,新建水源涵养地1676.1亩,新建管护道路90.4km;干滩河、王老洞河、大祝河、武双河(梓潼段)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干滩河流域、王老洞河、大祝河、武双河(梓潼段)河道综合治理,包括底泥疏浚、河岸整治、缓冲带修复等,配套修复河道治理后周边农业便道等基础设施。 |
2022-2025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水利局 | |
39 |
桃花河节点综合治理项目 |
祝家桥至辜家桥段6.5km、母猪滩至后湾段8.7km。 |
2021-2022 |
区水利局 |
重庆盈地集团 | ||
40 |
八颗街道王老洞河整治工程 |
开展王老洞河底泥疏浚、河岸整治、缓冲带修复起于西煤污水处理厂止于干滩河入河口,全长4km。 |
2021-2023 |
八颗街道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41 |
八颗街道武双河梓潼场镇段整治工程 |
生态保护修复、疏浚清淤、垃圾清理、河岸整治(梓潼桥-双河口,全长1.2km)。 |
2022-2024 |
八颗街道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42 |
杨家湾、院子湾生态治理工程 |
对杨家湾、院子湾进行生态治理,建设生态滤池48m2、生态湿地160m2,新建草坡护岸100m、挺水植物带10m,铺设不同粒径的级配砾石11500m2,种植沉水植物50m2。 |
2022-2023 |
八颗街道 |
区住建委 | ||
43 |
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
长寿区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
运输桥控制单元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邻封镇安家坝重要入河口建设人工湿地3亩;农民聚居点建设人工湿地2.8亩。 |
2023-2025 |
邻封镇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44 |
桃花河流域溪柳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溪柳沟人工湿地面积约7.8公顷。 |
2022-2023 |
区住建委 |
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 | |||
45 |
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
长寿区跨界水体保护项目 |
大洪湖跨界水体保护:开展两地水体保护方案编制,完成水生态修复项目。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洪湖镇、万顺镇 | |
46 |
长寿湖(长寿-垫江)跨界水体水生态修复工程(长寿段):新增生态缓冲带36169m,生态拦截沟5568m,生态塘10173m2,生态湿地24771m2,生态卵石床42808m2,生态维护便道12014m。 |
2022-2024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 | |||
47 |
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
桃花溪中上游周边湖泊水生态修复项目(包括范家桥水库、长堰水库、铁炉沟水库3个子工程) |
(1)鱼塘生态化改造15处。包括清退违规鱼塘,现有鱼塘采用鱼菜共生等措施,实现清水出塘入湖。(2)滨水缓冲林带增量提质约100公顷。恢复一定宽度的缓冲林带,以拦截氮磷、防止水土流失。(3)滨水农田整治提升约400亩。包括作物种植调整、测土配方、沟渠田垄等护土保水设施,从源头降低氮磷,及固体悬浮物。 |
2022-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 |
48 |
建成区湖泊(王家洞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构建生态自循环体设备一个。提水设施,实现水循环,改善水体质量。(2)岸线综合整治约3km。根据用地类型、地形特征,对岸线进行综合整治,硬质驳岸改造为石笼护岸、台地护岸或缓坡入水等形式。(3)周边海绵设施建设约200公顷。周边小区布置雨水花园、植草沟,将雨水净化后汇集入湖。(4)滨水缓冲林带增量提质约120公顷。恢复一定宽度的缓冲林带,以拦截氮磷、防止水土流失。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 ||
49 |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溪流域凤城新市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涉及堰耳沱、新合、石井、陵园、菩提和古佛多个小流域,以堰耳沱为主,进行生态景观型小流域打造,形成较好的紫薇种植环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总计16.76km2。 |
2022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新市街道办事处 | |
50 |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高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重点实施坡改梯及配套工程,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以及经济林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4.20km2。 |
2022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八颗街道办事处 | |
51 |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草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进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打造,形成较好的柑橘种植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高河流水质,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7km2。 |
2023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洪湖镇人民政府 | ||
52 |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井凼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进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打造,主要包括盐井凼村、金明村等,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14km2。 |
2024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新市街道办事处、龙河镇人民政府 | ||
53 |
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范家桥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3km2。 |
2024-2025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新市街道办事处、云台镇人民政府 | ||
54 |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大洪湖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
重点实施坡改梯及配套工程,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以及经济林治理等措施治理部分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0km2。 |
2023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新市街道办事处、万顺镇人民政府 | |
55 |
长寿区凤城街道古佛河(望佛山庄-七一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重点实施坡改梯及配套工程,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以及经济林治理等措施。治理部分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1km2。 |
2024 |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新市街道办事处、凤城街道办事处 | ||
56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评估,重点针对明月山、黄草山、长寿湖、大洪湖、龙溪河等区域开展,以红外相机监测和样线调查为主,精确掌握全区范围内野生动物保护状况、受威胁主要因素、栖息地质量状况等;动物生境营造(湿地生境139.82公顷,森林生境371.69公顷)。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四、水环境安全防控 | |||||||
57 |
饮用水源地保护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项目 |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志标牌、隔离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完成测绘勘界;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整治,逐步退出耕地、水产养殖,散户改厕,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及平台建设。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 | |
58 |
烟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提升工程 |
完成长寿区烟坡城市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安装12台视频监控及配套AI识别系统;对已损毁的隔离防护网、标识标牌、应急处置设施等进行更换修复,对一级保护区内日常巡查步道、监控用房等进行修复。 |
2022-2024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长寿乡建集团 | ||
59 |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1、小石门长江水源工程: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设计总规模为24万m³/d,一期设备安装规模为20万m³/d;输配水管道约62km,配水加压泵站一座,整治丰胜水库作为调蓄水库;保留原八颗水厂4万m³/d,一期新建14万m³/d水厂,达到18万m³/d供水能力,保留二期扩容4万m³/d的厂区用地及其他配套设施。2、农村地区饮水工程:(1)长寿区大洪湖片区水厂提质达标改造工程:建设取水泵船1座,沉淀池1座,反冲洗滤池1座,送水泵房1座,配电间1间,加氯加药间1座及其他相关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输配水管网约7.4km米,总投资6690万元。(2)长寿区云台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建三条沟水厂,新建6000m3/d水处理系统工艺建筑,更换现状80000m3/d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新建原水输水管道6.5km,清水输水管道14.9km,总投资5172万元。(3)但渡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三座水厂设施改造升级,新建供水管线约45km,总投资4795万元。 |
2022-2025 |
区水利局 |
重庆盈地集团 | ||
60 |
水环境风险防控 |
长寿区风险企业应急预案修善项目 |
完成全区重大、较大、一般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登记备案。 |
2021-201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
61 |
综合应急演练项目 |
经开区完成2次以上综合应急演练。 |
2021-2025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62 |
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设 |
基于现有应急指挥中心对突发水环境事件处置能力进行升级改造。补充完善风险源企业、重点流域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空间信息库,建设应急指挥子系统;升级应急指挥音视频平台(系统)、移动指挥通信系统装备、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取证设备等;配备无人机、无人船、机器人、红外热成像仪、高光谱相机、探地雷达等新型应急装备,高效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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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水环境风险防控 |
经开区中航油片区事故雨水处理设施 |
事故池约25000m3。 |
2022-2023 |
经开区建管局 |
经开集团 | |
64 |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
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8座。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
65 |
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
根据环境保护需求,采购液相色谱仪、无人船、现场执法终端、全自动cod测量仪等监测设备,完成实验室标准化改造及提升现场监测执法能力。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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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长寿区智慧排水管理系统 |
建立智能监测体系对长寿区城区范围内的流入河道相关的污水排水口、雨水排水口、溢流口、内涝点等进行监测。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区水利局、相关街镇 | ||
67 |
龙溪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固定式智慧水站建设(含10m2及4m2两个规格,含1套水环境智慧监管信息系统)21套;22个站运行维护服务8年。 |
2023-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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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文化创建 | |||||||
68 |
亲水工程 |
长寿湖寿茶湾生态修复项目 |
对长寿湖寿茶湾水域实施生态修复,改善区域内水域水质,恢复岸坡原生植被,项目实施范围约430亩,其中:开展水面治理面积约100亩,岸坡湿地治理约85亩,岸坡原生植被修复245亩。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
69 |
罗山半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建设生态拦蓄林120737m2。 |
2023-2025 |
长寿湖生态旅业公司 |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 ||
70 |
亲水工程 |
长寿湖卧龙谷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
湿地建设面积约25万m2,河流面积约654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湿地保护配套设施工程。 |
2022-2023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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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滨江长寿谷库岸综合整治项目 |
新建护岸工程长6.3km;新建桥梁3座,排水涵洞24个,生态修复和绿化面积612亩。 |
2021-2023 |
区水利局 |
长寿旅发集团 | ||
72 |
长寿区桃花溪流域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 |
对桃花溪4号桥、5号桥进行生态修复、河道河岸整治,打造生态景观;溪柳沟库岸整治总用地面积58460m2,绿地面积46040m2,园路面积9905m2,广场面积2215m2,建筑占地面积3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线梳理、驳岸处理、两岸增设漫步道及休憩平台、优化植物配置,增设观赏草海及水生植物、增设公厕、完善配套家具、景观照明及雨水排放等。对菩提村段进行河道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 |
2022-2025 |
区住建委 |
区开投集团 | ||
73 |
杨克明故居周边环境整治及洪涛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1)通过全过程生态海绵理水技术,疏通水脉,拦截面源污染,修复生境。(2)修复破碎林斑,提升林地涵水保水功能,优化视域可见范围内林貌、林质。(3)提升中低质量坡耕地,防治水土流失,打造高标准农田。(4)保护两侧山地与湖塘周边的白鹭栖息地、觅食地和驻足地。项目总面积约40公顷。 |
2021-2022 |
区文化旅游委 |
长寿乡建集团、长寿旅发集团 | ||
74 |
亲水工程 |
黄草山周边水生态修复项目(包括飞水洞水库、花生沟水库2个子工程) |
(1)鱼塘生态化改造约20处。包括清退违规鱼塘,现有鱼塘采用鱼菜共生等措施,实现清水出塘入湖。(2)入湖口人工湿地建设约2万㎡。在入湖河口、农田尾水入湖的沟渠位置,设置滨水湿地,削减面源污染。(3)滨水缓冲林带增量提质,面积约200公顷。恢复一定宽度的缓冲林带,以拦截榨菜尾水中的氮磷、防止水土流失。 |
2022-2025 |
区林业局 |
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
75 |
长寿湖景观绿化提升 |
涉及合罗路及新建路用地红线内景观绿化提升,合罗路5.62km。绿化面积约12.92万m2。 |
2021-2022 |
区文化旅游委 |
长寿旅发集团 | ||
76 |
长寿湖一岛一品项目 |
打造长寿湖岛屿景观一岛一品项目,在不同岛屿种植不同的植物,达到岛屿四季均可赏花赏景,并新建亲水步道、廊亭、公厕等配套设施。 |
2023-2025 |
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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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生态文明创建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项目 |
在全区范围内成功创建不低于十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并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2022-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