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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文物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区完成了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

附件:1.长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说明)

2.长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图则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12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长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图则.pdf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3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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