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寿湖镇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长寿湖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万州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
〔2021〕394号)文件精神,现对长寿湖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予以撤销,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长寿湖镇狮子滩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关于撤销长寿湖狮子滩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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