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长寿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2〕77号)(以下简称《办法》),是专门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流程管理的制度文件。为便于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理解、落实管理要求,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稳定经济大盘,作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系列部署,持续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重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将做深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作为承接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更快建设的先决条件,不断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
2022年8月29日,区政府区长戴明要求聚焦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就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的项目谋划、企业投资项目招商洽谈前的“赛道”研究,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强化督促推进。为此,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办法》。目前,已通过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规范程序并正式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我区区级实施的政府投资类和牵头推进的市场投资类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区级及以上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和专项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要求谋划实施,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项目前期进一步细分为谋划和审批两个阶段,覆盖从项目生成到开工的全过程。
第一阶段从项目谋划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采取“规划项目一本帐”的改革举措,实施一张清单储备、一本计划推进、一本报告论证,推动项目加快策划生成、研究论证等相关工作,具备可落地、可实施条件。
第二阶段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到项目开工前,采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等改革措施,推动项目加快办理施工前各项准备手续。两阶段叠合形成覆盖全周期的改革举措,推动规划任务加快转化形成有效投资支撑。共包括7章、2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着力解决项目谋划不精准、储备不足的问题。提出区级相关单位要瞄准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短板弱项等5方面领域,超前谋划项目,并形成项目储备计划和前期工作年度计划。“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指挥部要汇总筛选后按程序报批印发项目储备计划和前期工作年度计划,作为前期工作“任务书”,督促项目单位推进前期工作。
二是强化计划管理,解决进度滞后、督促不够问题。明确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从纳入储备到可研深度的时间节点计划。对达到可研深度的储备项目及时筛选进入“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年度新开工项目库,并由各专项指挥部牵头组织项目单位推进。对前期工作周转经费安排方式、支持范围进行明确。
三是强化前期论证,解决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问题。要求将与项目落地密切相关的“三区三线”、环评、水资源、林地等专项论证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前研究论证。相关部门对各专项论证提前开展技术审查,指导项目提前优化避让相关约束条件。
四是强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明确纳入储备计划的政府投资类重点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技术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后续办理审批手续技术要件、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平行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具体要求。
五是强化工作统筹管理。明确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机制、考核督办及激励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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