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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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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背景】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强调: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区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长寿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发改发〔2022〕23号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效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享受对象】在长寿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

一是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农村劳动力

二是企业为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失业保险费

【享受标准】对招用企业,按照招用农村劳动力数量,分类给予一次性补助:20人及其以下的,补助300元/人;20至50人的(含50人),补助400元/人;50至100人的(含100人),补助500元/人;100人以上的,补助600元/人。

【办理程序】企业可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助

政策原文: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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