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寿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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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经过我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等文件规定制定。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必要性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故迫切需要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来保护生存环境,同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制定本《实施方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在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达到生活垃圾科学处理的目的,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我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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