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通告》严格对标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按照长寿区委区政府对于生态环境的管控部署,划定我区部分行政区域为露天烧烤限烤区及露天烧烤禁烤区,引导辖区居民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控。
一是划定限烤区及经营标准。划定长寿古镇川渝小吃街、泊景湾夜市区域、黄桷湾创业街、望江支路夜市、晏家七期广场旁、在水一方临时农贸市场内、清明上河坊内街夜市等区域为露天烧烤限烤区域,限烤区域内露天烧烤摊(点)必须按照大气污染防控的相关要求合法文明经营。
二是划定禁烤区。长寿区菩提街道、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等辖区范围的所有社区(除限烤区),为露天烧烤禁烤区,对于在露天烧烤烧烤禁烤区及禁烤时段内从事露天烧烤的,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禁止露天烧烤工作。
三是限定当空气质量发生重污染橙色预警及以上天气时,全区城区范围内一律禁止露天烧烤。
四是公布违规露天烧烤的投诉举报热线。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露天烧烤限烤区:区域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露天烧烤。
露天烧烤禁烤区:区域内严禁露天烧烤。
高污染燃料:参照原环保部《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的有关规定。
清洁能源灶具:指不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烧烤炉具。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空气质量重污染预警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