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工厂培育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党政办,规上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 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树立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工厂培育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3〕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绿色工厂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建立年度绿色工厂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化工、材料、能源、消费品行业选择不少于10家基础条件好、绿色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绿色工厂培育库。
二、入库标准
列入培育库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在本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年产值超过5000万;3.近三年内企业处于盈利状态;4.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较大事故;5.企业绿色发展意识强,在节能节水、低碳环保、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有较大改造投资意愿。
三、培育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上旬前,我委向企业宣贯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相关政策文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入库。
(二)培育阶段。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培育库内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水平评估,组织专家入企开展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对企业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标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形成绿色提升方案。形成评估报告及绿色生产水平提升方案,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包括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我委将加强绿色制造政策引导,及时到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培训交流,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鼓励第三方机构发挥技术服务支撑作用,为库内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对标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评价体系,达标创建绿色工厂。
(三)创建阶段。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我委将及时组织入库企业申报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组织评定并公布市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进入市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企业,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园区、各企业要提高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将年度绿色工厂培育和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动员和组织规上工业企业及时开展绿色工厂培育等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通过绿色工厂培育和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全面推进我区工业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对标推荐。我委将按照入库标准,择优推荐满足条件的企业进入绿色工厂培育库。
(三)资料报送。请自愿申请绿色工厂培育入库的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盖章)资料报送至我委节能环资科(335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csjxwqfk@163.com。
联系人:杜万林、余铜,联系电话:40409125。
附件:绿色工厂培育入库申请表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