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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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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公共投资效益审查的建议》(第30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共投资效益情况的关注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推进,现结合我委职能答复如下。

公共投资作为一种政府手段,通过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不仅可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福利,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加强对公共投资项目的审查是保护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和透明度,从而确保政府投资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积极开展投资效益审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明确投向领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制定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根据全市扩大有效投资方案并结合全区实际,印发实施《长寿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4年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长寿府办法〔2024〕27号)。明确要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腹地等国家战略,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水利、能源、城建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二是编制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对全区续建及新开工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决定对经济社会效益不太明显、投资规模大的5个公路项目停建、缓建,对个别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缩减必要性不强的建设规模投资或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形成长寿区“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2024年度重大项目清单,涉及公共性投资项目共88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79亿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项目储备。深入研究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资金、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政策,按照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多轮储备重点领域项目,积极申报上级资金,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二、做好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前期论证

一是严格投资项目分类管理。按照《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禁止建设类、支持保障类、提级论证类“三张清单”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对需要提级论证的项目严格按照市级要求申报提级论证,禁止建设类项目坚决不允许上马。二是加强项目谋划。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对项目生成、前期计划、研究论证等项目决策环节进行明确,印发实施《重庆市长寿区重点投资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管理办法》(长寿府办发〔2022〕77号)。要求在项目决策阶段应初步分析项目必要性和依据、拟建地点、拟建规模、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好公共投资重点项目对重大战略和规划落地的支撑承载作用。三是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督促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充分做好现场调研、实地踏勘,落实项目资金、用地等保障要素,按照最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要求,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对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按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的公共投资项目不审批可研批复,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三、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投资效益

一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考虑、保障重点、强化监管”的原则,由区财政局负责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严格预算审核和约束。二是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对中央预算内、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项目进行周调度、重大项目进行月调度,对推进有问题的项目及时协调、尽快解决,确保项目前期、建设、竣工验收、结(决)算等各阶段工作衔接紧凑,按可研批复工期有序推进,按期竣工。严格进度、投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要进行充分论证并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并重新落实新增投资的建设资金来源。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区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暂缓下达预算或暂停拨付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绩效考核纳入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中,进行绩效评价,将其作为调整预算安排、加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相关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审计工作,强化投资效益监管

一是加强公共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印发实施《重庆市长寿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长寿府发〔2022〕32号),突出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结算、公共投资绩效审计等11项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领域存在的法规制度不完善、参建单位高估冒算、建设业主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追究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责任审计内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三是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运用主要途径一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按照规定程序报同级审计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送纪检监察机关等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二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长寿府发〔2022〕32号)第三十六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此复函已经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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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洪宇,联系电话:1336831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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