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复函
余勇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加油站作业区扫码支付安全隐患的建议》(第9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原《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自2008年1月至今已施行多年,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加油站作业安全管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故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并批准发布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该标准将替代《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自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的要求中删除了“加油站内不应使用移动通讯设备”,增加了关于扫码支付活动的安全要求。在设有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内可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当现场警报器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手机和停止加油相关作业,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的规定。
鉴于加油站提供手机支付是用户的普遍需求,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行业标准规范的变更,区应急局将督促加油站按新规范要求加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在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报警时立即停止使用手机和停止加油相关作业,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加油站未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前,禁止在加油作业区设置二维码,禁止在加油作业区使用手机支付。区应急局会将相关内容作为2023年对加油站执法检查的重点。
此复函已经杨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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