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万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桃花河健身步道管理的建议》(第10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黎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园林绿化科具体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污染治理及水质监测
区住建委作为桃花河的河长单位对桃花河进行日常巡查,开展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也定期对桃花河水质开展了监测和治理。
二、完善健身步道及配套设施
目前菩提桥已建设完成,桃花河已入选全国第二批13条幸福河湖建设,水利局已在开展方案设计,将注重一体化治理,围绕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提升、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滨水空间。
三、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引导工作
我局已在多个出入口安装了隔离桩和警示标志,制止摩托车驶入健身步道,加强了巡查力度,对摩托车驶入健身步道的行为及时提醒,同时开展了宣传活动,呼吁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健身活动
桃花河滨河公园的健身步道不仅是供市民运动健身的场所更是市民游览桃花河滨河公园景色的途径。区卫健委在部分步道区域设置了健康运动标识,我局也配合文旅委、部分学校等单位举办不同主题的活动,使步道成为市民健身休闲的场所。
此答复函已经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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