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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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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家坤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古镇桃源西三路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284号)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您所建议在桃源西三路桃兴二路路口建设红绿灯的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相关要求,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包括道路和附属红绿灯如红绿灯等交安设施)不属于公安局职责范围,公安局负责交通设施维护管理。目前,区开投(集团)已在桃源西三路桃兴二路路口和桃源西三路桃兴一路路口建设红绿灯并投入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公安局将在红绿灯使用中根据各个相位车辆情况以及高峰期车辆流量进一步优化红绿灯运行。

二、关于您所建议的在桃源西四路桃兴路口建设红绿灯”的问题。目前,古镇片区交通组织优化工作正在实施中,拟在古镇片区增加违停、违法变道等电子警察抓拍设施,减少违停车辆数量,以增加有效车行道,同时拟会同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搬迁

桃源西四路桃兴路口公交车站。因此处公交车站是路边停车站,占用一个车行道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搬迁后减少公交车辆在此路口停放和调头,能有效缓解该路口拥塞现状。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感谢您对全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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