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王筱夫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15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是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服务平台和手机短信、重点驾驶员QQ群、微信群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达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期间,共启动138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开展劝导教育工作50余次,播放农村大喇叭10余次,放映警示宣传视频10余次,印制宣传单5000余份发放群众,微信曝光典型案例3条,央、市、区级媒体发布通告2篇。二是在车管大厅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车管服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摆放宣传资料、画册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持续推进“流动车管
所”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圈、进单位、进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同时,市场监管局方面也将加强对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强化其法律意识;督促经营主体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严禁以“不需上牌、无需驾驶证”等为推销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标识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责令其整改后再销售。截至目前,共口头责令改正问题5个,书面责令改正问题1个。
二、关于您提出的“健全管理制度”的建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会同区商务委多次召开外卖平台公司(如美团、饿了么)源头管理工作会议,对外卖企业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向外卖行业企业通报骑手违法人员,积极督促企业加强对骑手的安全教育管理,提高企业和骑手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骑手安全文明驾驶习惯。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强化督促检查。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近年来,区住建委将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电动车停放秩序和充电管理等事项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的重点内容。二是积极配合整治。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住建委、区公安局配合,开展了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车停放秩序和充电管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督促相关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车库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乱拉乱接充电线现象。三是督促行业发挥自律作用。区住建委组织物业管理协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夜间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四是区住建委指导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和充电管理。四是我区电动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前期开发规划设计时功能缺失、个别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目前,区住建委方面表示暂时还无法对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四、关于您提出的“增强执法力度”的建议。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多措并举,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发现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低速电动车的及时通知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查处,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的厂商开展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对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查处违法。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老城、新城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并将会同区城管局严格查处在步行街、人行道、商业广场等路段路面骑手的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非机动车道违规行驶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整治信息,扩大整治效果。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两轮自行车违法行为6103件,其中,按规定查处逆向行驶311件,违反交通信号灯24件。查处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60件,其中,无证驾驶31件、逆向行驶5件、酒驾15件。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感谢您对全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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