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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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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建议》(第152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发展的关心。您在调研中提出的问题反映了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围绕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流转前”的机制建设

(一)落实责任主体

区农业农村委和各街镇已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研判,日常监管,纠纷调处。区级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跨区域、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土地流转纠纷。

(二)依法规范流转合同

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工作中,各街镇、区农业农村委等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介入,引导和指导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做到依法、规范,保障合同双方利益。

(三)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保证金制度。对新增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通过提前预付一年租金或收取违约保证金的方式,防止经营主体不能及时履约或违约,损害农户权益。二是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由保险机构向履约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转出方)承诺,如果投保人(受让方)不按照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则由保险机构承担租金赔偿责任。

(四)制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更好地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相关部门及各街镇的意见征求工作,并进入法制审查程序,待审查后上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公开发布。

二、“流转中”的监管工作

(一)已建立土地流转台账

区农业农村委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对流转土地建立台账,定期动态更新,全面掌握辖区土地流转情况。对流转面积100亩以下的由街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对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备案登记。同时,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152号)文件要求,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模超过1000亩(不含1000亩)的,由区农业农村委按季报市农委备案。

(二)严格管控耕地使用政策,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各街镇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政策并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的指示和批示。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新的耕地用途管制具体明确了许多新的政策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高度重视,并及时传达到基础工作第一线,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对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限期恢复为耕地。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违约风险预警机制。

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及街镇定期加强对流转土地经营主体及其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农业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包括经营主体的资质变化、资产状况、农业经营能力,对流转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产品销路、经济效益,履约能力及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三、“流转后”的权益保障

(一)抓实土地纠纷仲裁

一是成立了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区法院分管领导任仲裁委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具体负责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二是将各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纳入司法调解范围,街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各村成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多举措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一是再招商再引资再流转。对原经营主体无力继续经营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新的经营主体和项目,实现土地再次流转,有效整合利用原有资源和基础设施。

二是项目和政策扶持助企业渡难关。对于一些有经营潜力的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短期遇到困难,出现资金问题拖欠租金时,区农业农村委等政府相关部门采取项目和政策扶持,加大技术指导等手段,帮助经营主体渡难关,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解除合同物归原主。通过对流转双方开展工作,引导鼓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解除流转合同,将耕地及时退还给农户,并根据耕地撂荒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动员农户自行耕种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集中后请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进行托管耕种。

四是引导诉讼保障土地流转农户权益。对经多方开展工作,均不能解决拖欠的租金,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司法诉讼,起诉欠租主体,保全农户的合法权益。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613日    

(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4024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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