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郑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103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统筹调度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区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把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和镇街的属地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全方位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格局;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制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长寿农居组〔2022〕2号),印发《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长寿农居组办〔2023〕2号),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提高各成员单位责任意识,打表推进;三是加强统筹调度。持续抓好“双月协商,季调度,年度考核”的工作落实机制。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对区考核工作推进会暨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区级相关部门、19个街镇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工作开展季度调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推进进度,加强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开展力度,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上持续向好。
二、关于深化推广积分制,开展人居现场拉练方面
一是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2022年9月,区委书记刘小强专题研究《重庆市长寿区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指出要做好统筹谋划,切实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在农村人居环境、乡村移风易俗等方面的运用。10月9日,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22年年底,50%以上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下同)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到2023年年底,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积分制,到2024年年底,全区行政村实现积分制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行政村覆盖率达70%。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制定积分制实施细则,积极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不断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提高广大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山水之城美丽之地”“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推动文明风尚进农家,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三是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通过积极引导,提高广大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清洁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和鼓励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改善人居环境。四是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拉练活动。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季度考核结果,选择考核结果优秀的街镇和村社开展现场拉练活动,就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互相学习交流,形成比学赶超、赛马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关于加强资金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资金投入。2023年我区将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投资24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000余万元用于农村入户道路、生产便道建设,投资1100万元用于新市街道新同村、但渡镇但渡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十四五”期间我区将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继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制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弥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缺口。同时强化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统筹运用财政补助资金,创新补助方式,提高资金的杠杆和引导激励作用。二是强化考核激励。2022年已投入199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2023年计划投入23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并将考核经费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将成为我们今后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区更快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李京川;联系电话:4025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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