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长寿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邹楚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有为”管理推动人行道“有位”通行的建议》(第357号)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陶颖局长任组长,甘立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市政公用科具体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城市道路维护管理责任。我局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管理职责,成立专业巡查队伍,以巡查和维修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和管理城区人行道路。
(二)强化道路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测和整治工作。日常管护以专职人员巡查问题上报“长寿智管”APP为主,群众来电来访问题为补充,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巡查过程发现破损面积较大的路段,通过申报项目申请专项资金开展道路维修;对于破损面积小的路段,由日常维修班组进行道路维修。
(三)执法宣传两不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私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等行为。并通过“3.19”城市管理服务宣传周、“数字城管”公众号,向市民宣传爱护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带头维护整洁的城市形象。
(四)违停整治不停歇。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我局支队成立专班联合执法,加强整治违法停车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机动车规范停放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车主认识到车辆乱停乱放既影响城市的美观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今后,我局将联合区交巡警支队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的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严厉整治违停行为,确保人行道路畅通,维护市政设施完好,全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陶颖局长审签。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我们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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