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复函
吕兴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老年食堂”建议的建议》(第6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社区老年食堂是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区多措并举,从设施建设,试点探索和完善运营机制等方面推动社区食堂建设和运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设助餐点,为社区食堂提供场地设施
一是实施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街镇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助餐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4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站点设置了老人助餐点,基本满足了少量用餐的餐食加热和冷藏环境需求。二是建设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搭建中央厨房。截至目前,已建成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搭建了5个功能完善的集中配送餐厨房,具备向周边社区供餐能力。
二、出台扶持政策,助力社区食堂发展
老年用餐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完备的标志之一,各个地区对于老年用餐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工作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在市级层面已将助餐纳入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将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行动扩大到主城都市区。我区也在试点将老年人助餐服务计划纳入扶持范围,出台了《重庆市长寿区养老服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0〕76号)文件,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文件规定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等四类重度残疾老人,年满80周岁的低保、特困老人和年满100周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天8元用餐补贴,老人须自费2元。
三、整合各方资源,探索我区社区食堂助餐模式
购买了凤城街道轻化路社区、晏家街道晏山社区、渡舟街道民兴社区“三助”服务,旨在为辖区困难独居残疾、高龄等失能老人提供家政清洁、送餐、助浴服务。目前开展的3个助餐服务点,采取集中助餐的服务模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午餐供应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服务1354人次,符合补贴对象318人次。凤城街道梅村社区依托养老服务站,开展“爱心早餐”为辖区低保、残疾人、特扶家庭、8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以5折优惠购买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提供爱心早餐服务12000人次。
四、积极探索扩标提面提高补贴标准
计划将凤城街道、晏家街道和渡舟街道纳入助餐试点范围探索助餐服务。一是对居住在试点区域年满80周岁的社会老人每餐进行部分补贴。二是具有长寿区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的残疾一、二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失能老人;年满80周岁的低保、特困老人、失独、优抚对象老人;年满100周岁的老人,区级给予每人每天8元用餐补贴。三是加大对助餐企业及助餐量的补助标准,对建设中央厨房的老人助餐点实质性提供老年餐5000人次以上或者运营满1年以上的每个补贴一定资金。对1000人次/月以下的站点按较低标准补贴,1000人次/月以上的站点按较高标准补贴一部分,最多补贴5000元/月/个助餐点。
五、积极探索完善,提升社区食堂建设运营水平
我区老年食堂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全市也在不断探索,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深入老年人助餐需求及市场调研,支持鼓励企业因地制宜探索助餐模式。目前正在制定养老服务助餐实施细则,从扶持举措、准入标准、监督考核和助餐规范等方面进行明确。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和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周姣;邮编:401220;联系电话:023-402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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