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复函
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安全运行保障的建议》(第28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农村公路桥隧管理,我局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养护管理实施办法》(长交政〔2022〕95号),办法明确了街镇桥梁养护的职能职责和重点。
2023年4月,我局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情况进行了摸底,目前农村公路桥梁共93座,按照管养责任划分,由区公路事务中心管养的县道桥梁有28座;由属地镇街负责管养乡村道桥梁有65座。
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规定,养护检查等级为Ⅰ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 1 年;养护检查等级为Ⅱ、Ⅲ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 3 年。我局计划今年对所有农村公路桥梁开展定检工作,并经协调区财政局
将定检费用纳入今年财政预算。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在11月底完成全区农村公路桥梁的定检工作。
在定检工作完成后,我局将根据定检报告,有序地对存在问题桥梁进行整治,同时进一步压实街镇管养主体责任,加强指导街镇开展桥梁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促进我们把交通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此复函已经区交通局局长王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向望;邮政编码:401220;联系电话:402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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