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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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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长寿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标准招标文件推行使用情况

目前,市公管局2020年陆续编制、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行业施工类,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且市公管局对各类标准招标文件在推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多次修订。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要求严格使用市公管局组织编制的最新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让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标准统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根本上消除交易壁垒,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服务规范化,持续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环境。

同时,我委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向市公管局建议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标准招标文件体系。目前市公管局正在《重庆市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标准招标文件》、《重庆市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等标准招标文件,也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需要,适时启动相关行业的标准招标文件。

二、关于优化工程保证金情况

一方面,市公管局市经信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印发了《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2,在该文件中明确了招标人免除参与投标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的具体做法。另一方面,国家不断要求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强调应依法落实保障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再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行政监督部门不得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鉴于以上因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是否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要求自主决定。

三、关于互联网+招投标情况

(一)远程异地评标。我区2021年已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于全市第一批顺利启动远程异地评标。但由于目前使用的评标系统技术原因,主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客场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派驻行政监督及代理公司人员,全面推广当前版本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交易人力成本较,故目前大部分招标项目未选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二)不见面开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公共交易中心通过技术手段电子开标电脑画面及现场音频运用腾讯会议平台放到线上,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现场方式参加开标会,实现了不见面开标同时,区交易中心向市交易中心申请开通市级开发的不见面开标系统,市交易中心回复目前不见面开标系统尚处于试行阶段,待系统成熟并稳定运行后,再对区县的需求进行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会以适当方式把贵的良好愿望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同时,也会以此提案作为努力做好我们工作的导向,一是全力推行使用各类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进一步促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大力宣传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政策并积极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此复函已经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涛审签对复函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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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改函〔2023〕27号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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