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复函
江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第117号)收悉,经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教委、区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一)强化宣传,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普法责任单位共同依托“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莎姐进校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全区96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课堂,今年我区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0余课时,覆盖6.8万中小学生。
(二)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导作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法治教育课时要求,2021年举办法治教育主题校园广播307次、板报45期、校刊8期,学生法律知识手抄报比赛9次、故事演讲比赛23场。组织全区6.6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校园演讲比赛51场、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51场,举行了区级“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3场,“中小学法治知识竞赛”3场。持续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校园庭审”等系列法治教育实践活动50余场次。组织全区8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参加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专业素能。
二、强化强制报告工作落实
区公安局于2021年制定下发《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系机制》(渝长公办〔2021〕111号),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畅通相关警种报告渠道。发布《关于规范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办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必须第一时间经法制支队审核后报区检察院,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区公安局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情况纳入了绩效考评,适时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见效。对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八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特别是强制报告制度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邀请院校师生参观法院、开展模拟庭审、旁听庭审活动,到全区各中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赠送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委、团区委、青少年保护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共同努力协调各方资源,促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此复函已经李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52679
联 系 人:雍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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