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区十六届一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复函
张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监督的建议”(第67号)收悉。经我局与区财政局协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村级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区财政局组织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多次会商,并征求区人大意见后,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8号),完善了项目的组织保障。一是区级成立长寿区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区村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各街镇相应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街镇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主抓,街镇民政、财政、建管办、农服中心和驻村干部等人员参加的管理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对各村工作程序、会议记录、表决情况、项目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的监督力度
(一)区级相关部门联动,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审核和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联动,对各镇街申报的项目进行会签联审,组织部门联合抽查组,对全区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进一步加强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审核和监管力度。
(二)督促镇级部门联动和实行项目逐个验收制度。2021年以来,八颗街道、晏家街道、长寿湖镇、龙河镇、石堰镇等大部分镇街都高度重视,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统筹到镇街综合实施,引导镇级部门联动,充分利用驻村干部指导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并进行逐个验收,加强镇级监管力度。
(三)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各村(社区)以换届为契机,重新选举完善了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21年开始,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纳入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内容,提升其该项目监督能力。
三、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公开力度
督促镇街按照《关于印发长寿区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纳入重点公开事项,可以通过固定公开栏公开和重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公开,并要求各项目制定项目公示牌立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开。
四、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区民政局购买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项目总数的40%进行抽查,涵盖资料检查和实地勘察。评价结束后将问题通报到各镇街,根据评分限定第二年资金使用情况,并要求街镇限时整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如2021年,60分以下的有24个项目,是在2022年整改完成后才下拨的2022年项目的资金。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佳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管理方面的关心。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023-40233174
联 系 人:邓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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