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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第十六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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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宏代表:

您在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部分河塘段试点设置救生箱的建议(第255号)已收悉。现根据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要求,就提案的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作为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培训重要阵地,区教委主要从以下3点开展了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各校每年在防溺水宣传教育“十个一”工作举措基础上,发动学生人人制作防溺水温馨提示牌,放在家中醒目位置,时刻提醒自己利用体育课开展防溺水模拟体验活动,通过“一分钟防溺水体验”,让学生真实体验溺水感受,引导学生珍爱生命、提升防溺水意识。

2.强化重点对象的教育。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往曾违禁戏水学生为重点的管控学生名册,将其作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由班主任进行一对一教育指导,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戏水的危害性。

3.加强教育惩戒力度。发现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的,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职务;对邀约组织同学结伴私自下河游泳的,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理。

(二)水库防溺水管护工作

区水利局为保障水库周边群众生命安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了水库防溺水管护工作:

1.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依据。近年来,区水利局继续深化长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长寿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强调水库等水利工程水域内禁止游泳、垂钓,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做好水库防溺水工作。

2.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在水库日常运行管理中,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在水库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游泳”等警示标识;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水库巡查频次,对垂钓、戏水人员进行劝离;印发水库禁止游泳、垂钓的宣传单,在水库周边进行分发宣传;采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禁止在水库游泳、垂钓的警示语音。安排小型水库管护资金,各水库管理责任单位均购置有救生衣、救生绳、救生圈等救生设施。

3.加强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区水利局不定期对小型水库开展安全隐患抽查检查,主要对水库安全隐患、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各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压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水库、山塘等水域检查力度,继续压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要求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完善水库安全警示标识,督促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履职到位,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党委委员胡勇审签。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局和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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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金英;联系电话:404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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