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何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利用的建议》(第120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心,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是项目综合效益发挥的关键,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项目区农户的责任意识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期,动员期,实施期,我委始终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的准则,切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宣传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益处向群众讲清讲透,同时加强宣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引导村民珍惜爱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增强村民维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意识,自觉履行起制止、检举损害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行为的义务。
二、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依照《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进行管护,项目竣工后及时将建成的项目工程设施移交项目所在街镇管护使用,并同街镇签订项目管护移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管护要求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情况开展定期排查,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利用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的管护问题分类督促整改,积极同财政部门对接协调项目管护资金。项目所在街镇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管护责任的落实。村民委员会履行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村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建立管护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工程设施开展必要的日常维护、局部整修和岁修。
三、落实管护专项资金,加强后期管护
通过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从源头上解决管护资金问题。2023年我委向区财政申请到150万元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对全区“十二五”以来建成设施进行维护整修。
四、多措并举提升农业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是通过持续保持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政策稳定和连续,严格执行贯彻“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并加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力度,有效调动种粮积极性。二是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运用,持续引进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主推“一推四改”水稻栽培技术、油菜直播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稻渔、稻虾、稻蟹等稻田综合种养,稻油、稻菜轮作等种植方式,实现一地多用,一地多收,促进种粮有效益、增产增收。三是加速社会化服务基地建设。我区正在筹建覆盖全区19个街镇的10个镇级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地,主要包含种苗繁育基地、粮油社会化服务基地和柑橘社会化服务基地。全区220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村级社会化服务点,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通过区级农业贴息、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农业政策性保险、“乡村振兴贷”等农业产业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问题。五是鼓励有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引入运营企业,对当前无人耕种、无人流转的耕地开展代耕代种,在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同时,实现零散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高标土地利用率,减少土地撂荒。
此复函已经殷道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伍涛;联系电话:023-4026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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