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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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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冉华山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桃花大道东方之骄段道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6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派专人现场管理。早晚高峰期间,管理部门派专人指挥交通”的建议。

目前,区公安局根据桃花大道东方之骄路段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了勤务模式,提高了路面见警率。一是落实早晚高峰岗点勤务。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针对城区东方之骄信号灯路口、桃花大转盘、新城永辉超市路口、桃源大道特警支队路口等早晚高峰堵点和重要路口,在早晚高峰时段安排警力执勤,确保道路畅通,同时根据车流量情况进一步调整了勤务时间。二是落实护学岗勤务。在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实验三小、桃源小学等城区重要学校上、放学时段,维护校园周边秩序,保障学生上放学安全及道路畅通。三是全力做好节假日保畅工作。针对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车流量大幅增加保畅压力剧增的情况,支队全员上岗,调配警力,密切部署相关工作,深入排查堵、乱点,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针对性部署勤务。确保道路畅通。

为进一步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强化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过街交通安全意识。对此,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区城管局、菩提街道、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渡舟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加强行人过街安全教育,在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地方设立交通志愿者,引导群众自觉守法过街、安全过街的行为规范。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装高清监控设施和实时播放电子显示设备”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相关要求,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包括道路和附属交安设施)不属于公安局职责范围,公安局负责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此,区公安局将积极区城管局转达您的建议,共同建设平安长寿。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和处罚”的建议。

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紧密结合新闻媒体等平台,推进平安宣传向纵深发展。一是联合新闻媒体宣传。为进一步扩大辖区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通过微博、微信、网络主流媒体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驾驶人安全驾车,群众文明过街。二是利用典型案例宣传。加大震慑力度,使群众将安全出行入脑入心,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安排警力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圈、进单位、进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在加大处罚力度方面: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是针对城区停车、行车、行人秩序乱的现状,采取了“领导包片、民警包路段”的整治措施,确保城市道路整治全覆盖,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的处罚额度是按照《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的规定进行处罚的,该裁量基准自20241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违停、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不同违法情节适用不同的处罚额度。二是区城管局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加强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力度,保障行人通行权,确保人、车各行其道2023年共查处违法停车21万余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7624件、行人违法行为431件,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5000余人,宣传教育13550人次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4530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139963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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